荒唐 警捏造34張罰單坑市民
受害者申訴竟吃誣告官司 懶警判5年 from 蘋果
【黃哲民、謝東明、楊永盛╱綜合報導】北縣警員林大為懶得上街取締交通違規,直接拿以前被開單民眾留存資料照抄,冒簽當事人簽名捏造三十四張罰單應付績效要求,被申訴出庭仍嘴硬裝清白,更竄改公文欺騙法官,害其中一名申訴人被依誣告罪嫌移送,林嫌直到警局清查才吐實,日前被法官重判五年。
##CONTINUE##
知法犯法
遭林大為栽贓,還因申訴罰單吃上誣告官司的陳彥廷(二十七歲),已獲不起訴處分。陳母鍾采媚昨受訪驚呼:「不知道警察開罰單也會作假!」她說兒子半年來疲於上警局、跑法院,一直說:「我沒有就是沒有!」幸好洗刷清白。
取巧應付績效要求
三十四歲的林大為前年初調任中和警分局安平派出所,警局規定警員按月要開八張罰單當績效,林取巧用先前幾年告發過的違規民眾資料作假,從前年二月到六月間,在派出所冒用三十一人名被害人簽名,捏造出三十四張罰單。
其中丁姓男子收到「未禮讓行人」的紅單,發現罰單上的簽名不是自己筆跡,前年八月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
林出庭作證謊稱罰單是梁姓同事借用他的取締單開立,事後趕緊將開單當天勤務表的名字偷改成同事,列印盜蓋派出所所長職章函覆法官企圖矇騙。
在此同時,被害人陳彥廷向監理站申訴一張騎車闖紅燈罰單上的簽名不是他的筆跡,懷疑他借用他人機車,被車主冒名簽收,中和警分局接獲監理站通知,竟認為陳說謊涉嫌誣告車主偽造文書,將陳函送板橋地檢署偵辦。陳與車主對質互推責任,根本不知被藏鏡人設計。
警局撤銷所有罰單
不過,審理丁姓男子異議案件的法官,函查梁姓警員的年籍資料,終於讓警局感覺不對勁自行清查,加上檢方查出陳被開罰的機車車牌,在開單之前早就被註銷,林才招認實情,警局主動撤銷所有的罰單。法官則依偽造文書、偽證等五罪將林判刑五年。
中和警分局表示,事發後林大為已繳回開單的績效獎金,深切悔悟,派出所同仁支持他上訴。
尚未繳款
1.以陳述書向舉發單位、裁決所申訴
2.受理單位回覆申訴結果,仍不服,次日起20日內以司法狀紙向裁決所聲明異議
,移由地方法院審理。
已繳款
繳款次日起20日內向裁決所以司法狀紙聲明異議,移由地方法院審理。
申訴電話
北市裁決所:(02)23658270
中市監理站:(04)22341103
高市裁決中心:(07)3629902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1. 這種風紀不良的警察還支持他上訴勒, 怎麼不先交待一下要記幾個過or革職?繳稅養這種人可以退稅嗎? XD
2. 一個月開八張罰單就夠了?難怪新竹一堆違規停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